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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女子为夺女儿姓氏闹离婚 法院驳回请求

时间:2013/2/28 浏览次数:1570次 【返回】

  中新网河池2月27日电(林浩 唐雪云)广西河池市一对年轻夫妇结婚后不久便有了爱情的结晶,小两口及双方家庭为了孩子的姓氏及户口问题,半年来始终争执不下,为此妻子一气之下到法院诉请离婚。2月27日,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不准原告唐某与被告邓某离婚。

  法院介绍,该案中,邓某和唐某均为独生子女。2010年8月,他们在广东经人介绍认识,半个月后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2011年12月,便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感情较好。

  2012年8月,他们的女儿来到了人世。可是没想到,女儿出生后,夫妻俩及双方家人却因孩子姓氏及户口问题产生矛盾。丈夫邓某认为,孩子跟父姓是传统,是祖辈定下的规矩,孩子要为家族“传续香火”,孩子必须跟他姓邓。而妻子唐某则认为,她是家中独女,其父亲一直很想抱孙子,百善孝为先,为了让老人高兴,应该让孩子跟她姓唐,何况法律规定孩子可以随母姓。男方邓家与女方唐家开始了一场“你争我夺”的较量,双方始终争执不下。

  2012年11月,妻子唐某带女儿回娘家生活。2013年1月,唐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将丈夫告上法庭请求离婚,女儿判归自己抚养。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婚后夫妻感情较好,只要双方能互相理解,相互包容,夫妻还是可以和好的。原告起诉称双方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主张,无证据证实,其请求离婚的理由不充分,不予支持,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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