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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关系可以脱离吗?

时间:2019/8/3 浏览次数:964次 【返回】


案情回放

    男子早年离婚,儿子由前妻抚养,他每月支付抚养费。近几年儿子已经长大成人,男子想与儿子改善关系,多次找到儿子住处,欲和他重修于好,但是不想儿子非但拒绝他的示好,还多次恶语相加,极尽挖苦,令男子非常气愤。一怒之下,男子来到司法所,咨询如何脱离父子关系的法律规定。

    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向他讲解,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所谓脱离父子关系的法律规定,在宪法和继承法中亦只有对抚养、赡养权以及继承权的相关规定,没有其他关于脱离父子关系的规定。并且劝解男子,儿子很可能是对其多年没有来往的一种怨气,并非真的对他充满仇恨,要正确处理父子之间的感情,在今后的生活中加强感情沟通和交流,实现父子和解。

    男子在工作人员的劝导下,心情得到了平复,他十分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理解和劝慰,表示回去一定好好和儿子沟通,不做赌气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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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同时,《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由上可见,我国法律中对于父母与孩子之间,只有抚养、赡养的权利义务,以及遗产的分配规定,并不承认双方的人身关系需要由法律规定。即血缘关系的纽带是不能以法律的形式予以割断的,对于该男子要求断绝父子关系的要求是不受法律保护和支持的。

来源:丰台普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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