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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派出所前所长“办案为搞钱”录音曝光,多部门成立调查组

时间:2020/10/12 浏览次数:396次 【返回】


    新京报讯(记者刘浩南实习生杨雯珺)10月11日,被指“办案为搞钱”的湖南慈利县鲤鱼桥派出所前所长刘鹏告诉新京报记者,录音中所称的“搞钱”是劝涉事企业交罚款。张家界市公安局通报称,多部门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此前,武汉远成公司股东叶思发布一段录音,指控湖南慈利县鲤鱼桥派出所前所长刘鹏诈骗上千万元。刘鹏在录音中称,“办案子的初衷就是为了搞钱,交钱后会以证据不足为由撤案。”

    鲤鱼桥派出所前所长刘鹏。

    派出所前所长被指“办案为搞钱”

    慈利县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显示,2018年11月,武汉远成公司下游客户涉销售有害有毒食品案,因产品流通到张家界市内,慈利县公安局立案侦办。2019年10月31日,慈利县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相关责任人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

    武汉远成公司原法人代表叶思称,因上述案件,慈利县警方认为该公司涉嫌非法经营,于2019年7月5日将她和公司现法人代表胡新华跨省带走调查。叶思告诉新京报记者,她到慈利县配合调查当天,刘鹏提出给5000万元可以帮助撤案。

    叶思公布的双方协商录音录制于今年5月21日,其中刘鹏把索要金额降到800万元,“我办案子的初衷就是想搞点钱,我的胃口也不大。把钱交了,可以用证据不足或事实不清等理由把案子撤掉。”
    张家界市公安局通报截图。

    张家界市公安局成立联合调查组

    对于该段录音,刘鹏称,让叶思交的钱属于罚款,录音经过剪辑,不清楚为什么叶思每次派人与他协商时都会录音。“我是站在对方的角度上,劝对方赶紧把罚款交了,要不问题总是不解决。我不是为了搞钱,办案能搞什么钱?”但对于索要款项后的处理方式和涉案金额认定标准,刘鹏未予答复。

    10月11日,张家界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公安机关已对武汉远成公司及起相关人员涉嫌非法经营犯罪案件侦查终结,慈利县检察院于今年7月24日提起公诉,慈利县法院已经受理。对网民反映的办案民警违纪违规问题,张家界市公安局已与驻局纪检监察组成立联合调查组,正在开展调查,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张家界市公安局宣传科科长张耀中告诉新京报记者,鲤鱼桥派出所前所长刘鹏因人事调整已被免职,但被免职的原因仍需核实,暂未确定其是否向企业索财。“十余个部门组成了调查小组,马上去核实调查相关情况。”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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