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您的位置:首页 > 内容详情

称妹妹拒绝过户房屋 姐姐诉请确认所有权

时间:2010/1/21 浏览次数:1833次 【返回】
      孔女士与小孔女士是亲姐妹。姐姐孔女士称2002年时,自己以妹妹的名义购买位于昌平区宁馨苑小区房屋一套,但现今妹妹却拒绝过户,于是孔女士将妹妹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孔女士姐姐诉称,其购买房屋后一直居住至今,花去购房款及各项税款等共计20余万元,装修费10万余元也是以妹妹的名义支付的,并支付了其居住期间的水电煤气物业等各项费用。但是现在妹妹无故违反约定,不仅不承认购买房屋的款项为姐姐所支付,更拒绝为姐姐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姐姐认为妹妹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双方的约定,侵犯了姐姐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两姐妹之间的约定有效、要求法院判令妹妹协助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 刘敏)

 

上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4)
下一条: 女大学生以身相许嫁“富男” 婚后醒悟两月离婚
最新资讯
 离婚调解协议中房产赠与约定法律问题探析  2009/1/13
 丈夫性功能受损害 妻子索要精神赔偿——间接性权利是否应予保护  2009/4/14
 因人身损害导致性功能丧失——配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009/4/21
 离婚后发现前夫“包二奶”不能要求赔偿  2009/4/24
 浅析婚内扶养义务的履行  2009/5/4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借款效力探析  2009/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009/8/1
 《婚姻法》解释(一)  2009/8/2
 争房产女儿状告父亲 法院最终驳回诉讼请求  2009/8/3
 婚前彩礼离婚时否应返还?李绍兵诉杨秀娟离婚案  2009/8/4
认真做事 专业办案 微信二维码

咨询热线:13714544898
邮箱:lx-lawyer@163.com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17楼

专业专注
© 2002-2022 深圳婚姻继承律师网-陆歆律师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阔步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