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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岁幼子坠楼身亡 父亲状告岳父看管不力索赔30万时间:2010/3/5 浏览次数:2006次 【返回】
因自己年仅三岁的儿子在阳台玩耍时不慎坠楼身亡,孙先生将留在家里看护孩子的岳父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精神精神损失等,目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了解,孙先生与马女士于2004年结婚,婚后夫妻俩的感情很好,日子过得红红火火,2006年儿子小孙出生,小两口欢喜的不得了,对儿子疼爱有加。由于夫妻俩白天要上班,无人照顾儿子,于是马女士的父亲马某从外地被请来照顾外孙。 2009年10月的一天,趁着外公马某不在身边,小孙偷偷溜到阳台玩耍。玩耍中,小孙不慎从楼上坠落。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发现之后,立即拨打110报警,并由110联系120将小孙送到医院进行急救。当日下午16时,院方宣布小孙死亡。事发后,全家都沉浸在悲痛之中,孙先生一怒之下与张女士解除了婚姻关系。 孙先生认为,小孙当时处在被告马某的看护下,但马某却未能尽看护职责,这是导致小孙死亡的直接原因。马某的疏忽大意行为侵犯了小孙的生命健康权,为了维护小孙和自己的合法权益,将马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马某赔偿各种损失30多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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