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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妇想嫁洋夫婿 婚介费打水漂怒诉退赔

时间:2010/4/6 浏览次数:1903次 【返回】
    62岁的李老太太想通过婚介所找个外国老伴,没想婚介所三番四次要李老太太交费,却没有提供婚介服务,李老太太一纸诉状将婚介所诉至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李老太太起诉称,2009年3月中旬,她路过丰台区一家婚介所时进去咨询,一位50多岁自称姓杨的女士接待了她。李老太太表示想找个外国老伴,杨女士一口答应下来。李老太太回到家后,经常接到杨女士打来的电话,催李老太太去交费。2009年4月初,李老太太再次来到婚介所,杨女士称保证为李老太太介绍满意的对象,并让李老太太马上交婚介费。

    李老太太称,杨女士看她没有交费,就一直打电话催促。2009年6月,李老太太交了6800元的费用,包括服务费、电话费、翻译费。2009年7月到9月间,李老太太三次给杨女士送去水果和香肠,并询问事情的进展情况,杨女士又要李老太太交1万多元的费用。2009年10月,李老太太给婚介中心的工作人员送去3条生物项链,询问事情的进展,杨女士又要李老太太交费,李老太太表示如果婚介所不能为她介绍外国老伴,就把钱退还。后李老太太又四次到婚介所询问情况,均无结果。2010年3月,李老太太再次来到婚介所时才发现婚介所已经人去楼空,李老太太等了半小时还不见人就报了警。

    李老太太认为,在她交费的9个多月中,没有接到婚介所的一个电话,婚介所极端不负责任。李老太太报警后,婚介所的工作人员多次打来电话,电话通了就挂断,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因此她将婚介所诉至法院,要求婚介所退回6800元,并赔偿损失1000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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