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您的位置:首页 > 内容详情

丈夫遭误解 妻子泼石灰浆解围致他人伤残

时间:2011/5/7 浏览次数:1820次 【返回】

丈夫遭误解被抓,妻子泼石灰浆解围,致他人伤残。近日,攸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依法判处妻子宁心(化名)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人民币5万余元。

2010年1月2日傍晚7时许,宁心丈夫来到刘恒(化名)家附近关水龙头,被刘恒当成小偷抓到草坪上要本组村民评理。

宁心跟随而至,见丈夫双手被人捆着,救夫心切,她顺手捧起身边桶里的石灰浆泼向刘恒,连泼了3次。

经鉴定,刘恒眼部构成二级伤残。刑事诉讼过程中,刘恒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宁心赔偿经济损失9万余元。

法院判定,宁心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刘恒要求宁心支付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民事赔偿请求符合法律规定部分的,予以支持。

 

上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4)
下一条: 男子因同居20多年女友有新欢 泼汽油点燃女友
最新资讯
 离婚调解协议中房产赠与约定法律问题探析  2009/1/13
 丈夫性功能受损害 妻子索要精神赔偿——间接性权利是否应予保护  2009/4/14
 因人身损害导致性功能丧失——配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009/4/21
 离婚后发现前夫“包二奶”不能要求赔偿  2009/4/24
 浅析婚内扶养义务的履行  2009/5/4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借款效力探析  2009/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009/8/1
 《婚姻法》解释(一)  2009/8/2
 争房产女儿状告父亲 法院最终驳回诉讼请求  2009/8/3
 婚前彩礼离婚时否应返还?李绍兵诉杨秀娟离婚案  2009/8/4
认真做事 专业办案 微信二维码

咨询热线:13714544898
邮箱:lx-lawyer@163.com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17楼

专业专注
© 2002-2022 深圳婚姻继承律师网-陆歆律师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阔步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