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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富豪发妻欲起诉离婚发现已“被离婚”

时间:2012/3/7 浏览次数:1346次 【返回】

      56岁的初女士,称自己随丈夫翁先生从黑龙江来京打拼数载积累下千万家财,但是年龄大了后却遭丈夫殴打和嫌弃。初女士起诉离婚后,其丈夫翁先生拿出一张2010年补领的二人30多年前就已经离婚的离婚证,想独吞全部家产。记者昨日获悉,由于这张初女士全然不知的离婚证,初女士起诉丈夫要求离婚并分割家庭财产的上诉,被市一中院终审裁定不予受理。

自称丈夫与保姆同居

      初女士和其丈夫翁某都是黑龙江人。

      初女士起诉称: 其与丈夫翁某于1974年在黑龙江老家登记结婚,1974年生育长子,1976年生育次子。改革开放之后,其与丈夫翁某一起来北京打拼。近几年通过二人共同经营使家庭财产不断壮大,初女士感觉自己越来越遭到丈夫翁先生的嫌弃。而后她发现其丈夫与保姆有不正当同居关系,其间她为维护家庭稳定,并未提出离婚,而是努力劝丈夫回心转意,而丈夫非但不知悔改,还变本加厉,多次将其打伤,到2010年春节,翁某正式提出要离婚,要求初女士带着子女儿孙生活到顺义天竺居住,他自己则要结成新的家庭。

      初女士称,丈夫发出“最后通牒”之后即控制了所有夫妻财产不给其使用。

妻子要求分割千万家产

      初女士称,其丈夫翁某的行为给其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失,她与翁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按照初女士的了解,夫妻共同财产涉及昌平区商业街的3处商业楼,顺义区的两块地,大兴区庞各庄的一块地以及地上物等,价值至少数千万。

撤证官司正在受理中

      就在初女士起诉离婚的案件审理期间,却发生了初女士意想不到的怪事。其丈夫翁先生向法院提供了一张翁某于2010年10月在老家民政局补领的离婚证,该离婚证记载翁先生和初女士早于1975年4月30日登记离婚,备注注明原证遗失、补发此证。

      由于盖有当地民政局大印的离婚证,初女士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千万家产的起诉,被两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初女士表示,对于其丈夫翁先生和她早在1975年就已经离婚的事情她此前竟然毫不知情。初女士称其这些年一直和翁某共同生活,还在1976年为翁某又生了一个儿子,怎么会早在1975年就登记离婚了呢?其认为是丈夫为了独吞家庭财产搞的鬼,于是在黑龙江老家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当地民政局撤销假的离婚证。

      据悉,初女士的撤证官司正在当地法院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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