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您的位置:首页 > 内容详情

登记时未到法定婚龄会使婚姻无效吗?

时间:2009/8/6 浏览次数:2799次 【返回】
      李某的姐姐前年结婚(当时只有19周岁),婚后与其丈夫感情不和,要求离婚,但其丈夫不同意。于是,她想到法院起诉离婚。你问:登记时未到法定婚龄会导致婚姻无效吗?她应当起诉离婚,还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婚姻法》第10条规定了婚姻无效的情形,其中包括未到法定婚龄。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于李某的姐姐现在已超过了20岁的法定婚龄,所以她的婚姻是有效的,不能再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而应当向法院起诉离婚。至于离婚的条件规定在《婚姻法》第32条,其内容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上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4)
下一条: 离婚半载惊闻前夫家外有家 前妻怒索20万精神赔偿
最新资讯
 离婚调解协议中房产赠与约定法律问题探析  2009/1/13
 丈夫性功能受损害 妻子索要精神赔偿——间接性权利是否应予保护  2009/4/14
 因人身损害导致性功能丧失——配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009/4/21
 离婚后发现前夫“包二奶”不能要求赔偿  2009/4/24
 浅析婚内扶养义务的履行  2009/5/4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借款效力探析  2009/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009/8/1
 《婚姻法》解释(一)  2009/8/2
 争房产女儿状告父亲 法院最终驳回诉讼请求  2009/8/3
 婚前彩礼离婚时否应返还?李绍兵诉杨秀娟离婚案  2009/8/4
认真做事 专业办案 微信二维码

咨询热线:13714544898
邮箱:lx-lawyer@163.com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17楼

专业专注
© 2002-2022 深圳婚姻继承律师网-陆歆律师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阔步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