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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礼第三天诊断出癌症 新郎状告新娘隐瞒真相

时间:2009/9/11 浏览次数:2457次 【返回】
      中国法院网讯(作者: 屈克勇)   9月3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因新娘婚礼后不久便被检查出身患癌症而引发的返还彩礼纠纷案。经法院耐心调解,新郎张新自愿补偿刘丽经济帮助费15000元,双方以后互不追究。

      2008年12月,张新经人介绍与张丽喜结良缘,按照农村风俗办理了典礼仪式。但就在婚礼后的第三天,双方还未来得及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张丽感到腹疼厉害,经医院检查,最终诊断为淋巴癌晚期。听到此情况的张丽和张新感到五雷轰顶,张新在为张丽交纳4000元医疗费后,再也不管不问了。

      张新感到张丽隐瞒自己身患癌症的真相,导致自己为办喜事支出40000多元,而且毁了自己的青春,遂要求张丽返还自己彩礼款20000元。张丽及家人则认为,张丽已嫁到张新家,张新就应当为张丽出钱看病。经多方调解无效,张新以张丽对自己隐瞒真相为由将张丽诉至法院,要求张丽返还彩礼款20000元。

      主审法官在庭审后认为,张丽在典礼前也不知道自己已身患绝症,主观上并无过错。张新和张丽虽还未来得及领取结婚证不产生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但因目前张丽已身患癌症却无钱治疗,原告张新要求张丽返还彩礼款的诉讼请求目前已无法实现,遂对原告张新做调解工作,让其从人道主义、照顾弱者及案结事了的角度考虑,适当对张丽进行经济补偿。最终,张新自愿补偿张丽一次性经济帮助费150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其它双方以后互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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